“卖脸3天赚3500元”刷屏:AI短剧带火的人脸生意,撞上最高法红线

近期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,明确AI换脸拟声追责规则。同一周,“普通人卖脸3天赚3500元”冲上热搜。监管信号与暴利叙事同时出现,恰好是AI短剧“人脸生意”的两个注脚:一边是普通人以为找到低门槛躺赚门路,一边是法律开始收紧缰绳。
1. 一门刚火的人脸交易
所谓“卖脸”,指出让肖像的单次商用使用权,供给AI短剧、数字广告制作方。在相关平台完成认证、采集、签协议后,最快30分钟就能挂牌。
需求来自AI短剧体量。今年前5个月,国内AI微短剧市场规模已达220亿元,占比超过95%,真人数字形象比AI原生人脸更逼真,推升肖像授权需求。供给端价格梯度明显:素人单条授权约100元起,专业演员可达数千元;“3天赚3500元”,正是这门生意最吸睛的招牌。
2. 3500元背后,是终身风险
人脸信息是不可复刻、无法重置的生物密钥,密码可改、账户可注销,人脸特征却伴随终身。一旦录入数据库、流入AI模型池,几乎不可能彻底清除。
比收益更隐蔽的,是协议里的格式条款陷阱。民法典及人脸识别司法解释明确,处理人脸信息须恪守单独同意、限定用途、限期使用、规范存储,严禁打包、模糊、超范围授权。但多数授权采用平台单方拟定的标准化协议,一些平台把“AI短剧单次使用权”擅自拓展为永久全域商用权限,甚至违规向第三方流转,用于广告、直播、数字建模。
更棘手的是撤回难题:协议若模糊存储与删除机制,用户想撤回时,已训练完成的AI模型、衍生视频未必能完整销毁,风险长期存续。一旦被恶意利用,当事人极易卷入名誉纠纷、法律诉讼,甚至因“帮信罪”无端担责,维权成本远超那几百、几千元授权费。
3. 红线已划下,警示要听进去
最高法意见明确:未经同意用AI处理他人姓名、肖像,生成可识别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、公开的,构成对姓名权、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;操控虚拟形象发表不实言论、降低他人评价的,构成名誉权侵害,依法追责,受害者还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止损。
更早铺垫在年初:2026年1月1日新修订《网络安全法》施行,将AI纳入监管框架,对深度合成平台明确安全评估、身份核验、内容标识等义务,未履行导致侵权的,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。

图源:AI辅助生成
给普通人的合规提醒很直接:不随意向陌生平台提交人脸视频与动态表情;确需授权,务必看清使用边界、是否允许转授权、数据删除规则与单方解除权,切勿一并提交身份证等证件;发现被滥用,及时固定证据、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。一张脸承载的不只是容貌,更是一个人的数字生存权。别为眼前蝇头小利,轻易“卖掉”独一无二的自己。

